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细则精神和厅党组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意见落到实处。2018年“五一、端午”前夕,省厅从三方面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
一是严明纪律规矩,严守纪律红线。坚决做到“九个严禁”。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虚假发票报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私车公养;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机关内部食堂奢侈浪费;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收受红包、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隐形“四风”问题发生。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制度规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督导教育所属党员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党性修养,从小事小节做起,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确保作风建设要求坚决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既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带头反对“四风”,破除特权思想,形成“头雁效应”,还要担当起领导责任,认真谋划、真抓严管,坚决纠正管辖范围内的作风问题和特权现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是抓好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厅直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通过分析形势,找准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办法,确保各类问题解决在未发之时。畅通举报渠道,不断采取新招数,发动群众参与,拓宽监督渠道,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加强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四风”问题督查暗访,通过采取随机察访、现场查看、突击检查、个别访谈等方式,及时释放信号、传导压力、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强化责任追究,针对存的问题,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